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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資中心設備借用

一、 器材借用:
  1. 請於活動前三天至中心填寫登記預借,並確認可借用器材與數量。
  2. 借用時間請填寫借出與歸還時間,以免逾期歸還。
  3. 若預借登記完成,如不使用,請於一天前取消預借,若未告知者暫停借用權限一個月。

二、器材領取:

  1. 領取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下午15:30~17:00
  2. 借用時需清點數量及配件,並測試使用狀況,詳細檢查是否可正常使用,領出後任何損壞將由借用單位負責賠償。
  3. 借用器材時請借用人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供抵押。
  4. 器材使用限於所填報的活動範圍使用,不得用於它處或轉借給其他單位或人員使用。如經查獲違反規定,該暫停借用權限一個月。

三、器材歸還:

  1. 歸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下午13:30~15:30。
  2. 未按時歸還者需做服務時數,每件器材第一天逾時服務時數1小時,第2天2小時,第3天3小時,以此類推。未完成服務時數者將禁止借用器材。

四、器材損壞、遺失:

  1. 借用器材遺失需照價賠償。
  2. 借用器材損壞將由本中心送修鑑定後,若因人為造成器材損壞,由借用單位負責賠償。
  3. 借用器材人為損壞、遺失後,應於1個月內完成賠償,尚未完成賠償者,器材將不再借用。
  4. 借用器材若於一年內發生2次人為器材損壞、遺失情形,將停止借用器材六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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