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1日原民社字第1150043528號函辦理(正本諒達)。
二、 旨揭計畫相關規定及格式請逕上原民會官網https://www.cip.gov.tw(首頁-業務專區-各處業務-社會福利-就業服務-原住民職業訓練-運用計畫)下載使用。
三、 有關本計畫「採線上方式」提出申請,請於申請期限前至該會「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」申請帳號後,進入「職業訓練運用計畫申請」提出申請。
四、 如有疑問可致電該會各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(免付費就業專線:0800-066995)。